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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部门界定国企下岗职工

1998-08-2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经贸委等6部门在近日联合下发的一份通知中,对国企下岗职工作出界定。

通知说,国企下岗职工是指: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(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),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且合同期未满的合同制职工中,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,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、没在社会上找到其它工作的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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